“一国两制”方针符合国家和(he)民族的根本利(li)益,是实现国家统一,保持特区繁荣稳定的最佳制度安排。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是“一国两制”方针的法律(lv)化、制度化。在“一国”方面(mian),特区是(shi)国家不可分离的部分,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。中央行使对(dui)特区的全面管治权,包括直接行使的权力和对特区高度自治权的(de)监督权。特(te)区负有维护(hu)国家主权、安全、发展利益(yi)的宪制责任。在“两制(zhi)”方面,中央授予特区享有高度自治权,实行“澳人治澳”,保持澳门资本主(zhu)义制度和生活方式长期不变。基本法是“一国两制”方针政策的法律保障,要贯(guan)彻落实“一国(guo)两制”的方针政策,就必须严格依照基本法治理。
Copyright © 2008-2018